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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10    浏览92
文号 佛府办函〔2019〕293号 发文部门 佛山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 四上,小升规,工业,建筑,服务,资金补助
摘要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7〕25号)要求,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金,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2020年年报如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10万元;对在2018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且2019年年报仍在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第二年的奖励资金10万元。
发文时间 2019/11/10 文件有效期
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佛山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

上规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改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做好我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以下称小升规)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2019年佛山市及各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预期目标任务指标见下表:

 

佛山市

禅城区

南海区

顺德区

高明区

三水区

预期目标

(单位:家)

1500

102

651

566

63

118

注:1.规模以上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自愿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法人企业。

2.净增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指当年新增入库工业企业数量与当年退库工业企业数量的差值。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执行并提高小升规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标准。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7〕25号)要求,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金,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2020年年报如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10万元;对在2018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且2019年年报仍在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第二年的奖励资金10万元。各区须制定政策,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分两年给予累计不少于30万元的奖励资金,以加快推动2019年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并滚动修编各区小升规后备企业库。

1.各区人民政府按市下达的2019年净增规模以上企业预期目标的要求,分解下达预期目标任务指标到各镇(街道),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各区人民政府)

2.定期更新后备工业企业名单。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高度关注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后备工业企业的数量变化。市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和市税务局分别负责定期收集全市及各区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名单等资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整理并及时反馈给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市税务局)

3.各区人民政府要全面梳理2019年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对象,建立并滚动修编本区内小升规后备企业库。通过动态跟踪库内后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新升规和有退库意向的企业名单,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各区人民政府)

(三)扎实开展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工作。

1.加强实地走访和企业调研工作。各区在与企业的交流中注意主动收集企业在小升规前后面临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集中力量当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并跟踪落实。(各区人民政府)

2.广泛开展政策宣贯和培训工作。2019年培训的重点是消除企业登记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顾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联合市统计局和市税务局等职能部门,汇总各类涉企优惠政策措施,包括财税管理、统计规范等企业服务信息,对各区、镇(街道)工作人员和商(协)会等涉企服务机构人员开展小升规工作能力提升培训,共同做好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各区、镇(街道)要针对本区域内后备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专题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的小升规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认真做好小升规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登记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工作。加大对小升规后备企业的帮扶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暖春行动”“挂点联系企业”和不定期走访企业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主动转型升级上规模。(各区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新的小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等确需重复检查的事项外,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佛山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小升规工作作为全市各级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小升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明确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到人,定期收集并汇总上报本区内有关登记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和申请退库的企业数量及相关工作情况,确保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9年小升规预期目标任务。市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主动整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加大对小升规工作的支持。(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监督检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全市小升规工作情况,及时将各区、镇(街道)的进展情况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培育小升规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专项督查范围,加强对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不定期通报各区、镇(街道)小升规工作进度,对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2019年小升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2019年小升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要求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

建立并滚动修编各区后备企业库

分解下达预期目标任务指标和后备企业名单到各镇(街道),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各区人民政府

5月底

定期更新后备工业企业名单

市市场管理局、统计局

每月

定期更新后备工业企业名单

市税务局

每季度

定期整理后备工业企业名单并转各区经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每月

滚动修编辖内小升规后备企业库,准确掌握新的小升规和有退库意向的企业名单,及时调整工作重点

各区人民政府

每月

扎实开展后备企业培育工作

加强实地走访和企业调研工作,收集并解决企业在小升规前后面临的突出问题

各区人民政府

按需

 

汇总涉企优惠政策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5月底

修编涉企优惠政策措施,制定并落实对小升规企业的奖励资金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

5月底

广泛开展政策宣贯和专题培训活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全年

认真做好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

全年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规范对新的小升规企业的检查,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

全年

加强统筹协调

定期收集并汇总上报辖内有关登记入库和申请退库的企业数量及相关工作情况,确保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9年小升规预期目标任务

各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每月底,重点第四季度

加强监督检查

将培育小升规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专项督查范围,不定期通报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需


附件
政策解读
支持方式
后补助
扶持形式
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金,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2020年年报如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10万元;对在2018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且2019年年报仍在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第二年的奖励资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