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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6    浏览:0    来源:
正文
政策解读
扶持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扶持标准
按奖励主体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的 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500 万元(包括本数)。每一自然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在下一年度统计和安排拨付奖励。
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和材料]申报单位须通过佛山扶持通(www.fsfczj.gov.cn)填报“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 1)和“承诺函”(附件 3),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4 月 15 日。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连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 2)于 4 月 22 日前分别通过平台和 OA 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范围
2020-03-13 17:25:16 至 2020-04-15 17:33:39